第14章_慕斯有点甜[娱乐圈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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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

  辰娱楼下广场就有几家餐厅,中式西式都有,苏慕斯平时都吃腻了。

  广场后面走几步路有一条美食街。那里有许多经营了数十年的饮食老店,保留着这座城市的独特味道,远近闻名,连电视台都来做过采访。

  她提议去美食街看看,曲朝越没有意见。

  两人沿着路边走,曲朝越把大衣脱了放在胳膊上,脚步不疾不徐。

  已经过了饭点,美食街的人不多,苏慕斯把围巾拉得高一些,遮住下半张脸,挡风,也避免被人认出来。虽然,糊坛小透明歌手被认出的概率接近于0。

  空气里弥漫着油烟味和食物的香气,越闻越饿。

  苏慕斯边走,边后悔把曲朝越拉到美食街来。这条街多是陈年老店,建筑也偏破旧,甚至有一些是路边摊,已经走过大半条路,她也没找出一家适合他进去的店。

  路边的烧烤摊冒着烟,孜然的味道扑鼻而来。

  真香,苏慕斯使劲吸了吸鼻子。

  曲朝越停在烧烤摊前。这是他今晚第一次主动停下脚步,之前他都是漫无目的地跟着苏慕斯走。

  苏慕斯看了看烧烤架上撒着芝麻的肉串,咽了咽口水,看向曲朝越,他站在风口,风裹着油烟往他白衬衫上吹。

  像他这样的人,冷清得沾不得一丝人间烟火气,从来都是干净雅致的形象。这样的场景对他像是一种亵渎。

  苏慕斯伸手把他拉开。仅仅移动了几步,他又不动了,还是停在这个摊位上。

  曲朝越:“吃吗?”

  吃什么,吃烧烤?苏慕斯想,他肯定是饿得头昏眼花了,才会饥不择食。

  曲朝越的一日三餐都是有营养师专门定制,他的餐谱里从来只有绿色、营养、健康的食物,像烧烤这种垃圾食品从来不会出现在曲家的餐桌上。

  路边摊,四方桌,塑料椅,还有廉价的食物,一切都和曲朝越这三个字像水火不容的关系。

  苏慕斯把围巾往下拨一点,露出鼻子,在曲朝越身上闻了闻,果然,已经有烧烤的孜然味了。

  苏慕斯忍住笑:“吃你吗,你一身的烧烤味,还挺香。”

  曲朝越觑她一眼,把她的围巾拉上挡住鼻子:“遮好,别漏风。”

  “……”苏慕斯撇撇嘴,算了,这人没有幽默细胞。

  有顾客从烧烤摊外带,一袋塑料袋装着满满的串串,手里拿着羊肉串从他们前面走过。

  苏慕斯咽了咽口水,赶紧收回目光,不看不看,克制!

  她拉着曲朝越快步远离烧烤摊。

  走过了几间铺子,闻不到烧烤的香气了,苏慕斯才放缓速度,拉着曲朝越的手不知不觉松开。

  曲朝越垂下手,捻了捻指腹,刚才感受到了,她的手指纤细、滑腻。

  苏慕斯这时候想起来解释:“你应该没吃过烧烤吧?烧烤摊那环境比较差,人也杂,我怕你不习惯。”她以为曲朝越只是一时饿糊涂了,被烧烤的香气诱惑,真让他在路边摊坐下,他一定坐不了一分钟。

  曲朝越:“我吃过,在纽约街头。”

  曲朝越看她讶异的眼神,就知道她不记得了:“大概两年前,我去你学校的时候,你向我力荐了你们学校附近最好吃的烧烤摊。”

  两年前,纽约,她的学校,苏慕斯的记忆逐渐被唤醒。

  和曲朝越达成协议领证后,她就奔赴美国茱莉亚学院进修音乐了,那时曲朝越刚好调任欧洲那边公司的总经理,业务繁忙,两人很少联系。

  后来有一天,曲朝越忽然打电话给她,他说他过来出差,路过她学校。

  苏慕斯一直记着双方是互惠互利的关系,要不是曲朝越,说不定现在她还被父亲压着相亲,错过茱莉亚学院的入学时间;又或者是被逼着进行商业联姻,随后在家相夫教子。不管是哪种,总之不会有像现在的自由。

  她心里是感激他的。

  于是她问他:“忙不忙,有没有时间一起吃个饭?”“好。”

  苏慕斯估算了一下从宿舍走到校门口的时间,跟他约定十五分钟后在学校西门见。

  纽约下着鹅毛大雪,苏慕斯扎了丸子头,戴上毛茸茸的耳套,撑着伞出来。

  曲朝越的车停在校门的大树下,雪花给黑色的宾利铺上一层白。

  放下车窗玻璃,寒气涌入车内,校道上那个粉色的身影在视野里更清晰。

  她穿着粉色羊羔绒外套,内搭高领毛衣和白色短裙,尽管穿了厚厚的裤袜,双腿依然纤细笔直。

  雪天路滑,她走得不快,小心翼翼,偶尔把手伸出伞外接住雪花。

  她走了多久,他就看了多久。

  漫天的白雪里,她是唯一一抹艳丽的色彩。

  杨志帮她开了后座车门,苏慕斯没上车,微微俯身对车内的人说:“不好意思,都怪我走太慢了。”

  曲朝越:“你很准时,是我早到了。”早到了整整十五分钟。

  苏慕斯看了时间,她确实没有迟到,但是让远道而来的客人久等,她还是充满歉意,拍了拍胸膛:“作为补偿,今晚这顿我请。”

  曲朝越微微勾起嘴角:“不上车吗?”

  苏慕斯:“你下来吧,那家店很近的,我们走着去就行。”

  曲朝越从车里下来,雪花落在他蓝色的格纹大衣上,印上湿痕。苏慕斯连忙踮起脚,把自己的伞分一半给他。

  曲朝越:“我来吧。”他接过苏慕斯的伞,承担起撑伞的工作,走在外侧。

  杨特助见状,默默收回刚伸出去一半的大黑伞。看来,今晚老板不需要他鞍前马后地伺候。他特意落后几步,跟在他们身后。

  两张东方脸孔的人走在路上,又是俊男靓女,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。

  苏慕斯想跟他寒暄几句,于是问他:“最近忙吗?”

  曲朝越颔首。

  “你在欧洲哪个国家呀?英国?法国?”

  曲朝越瞥她:“不在欧洲。调职后在华盛顿了。”

  苏慕斯微微张嘴,忽然觉得自己这个契约妻子做得很不尽职,连他来美国了都不知道。万一长辈问起,一下子就露馅了。

  得多了解他一些。苏慕斯想着,问:“什么时候来美国的?”

  曲朝越:“一个多月前。”

  苏慕斯感叹:“三十多天了呀。”

  “不止。”四十五天了,华盛顿到纽约只要三到四个小时车程,但来回就是八个小时。

  在他连轴转的工作状态里,挤出八个小时对他来说太奢侈。在美国待了四十五天,他才找到今天这个机会来看她。

  纽约街头华灯初上,繁华热闹。

  苏慕斯忽然说:“呐,我们合张照片吧。”她拿出手机,打开前置摄像头。

  她补充说:“拍张照发朋友圈,你爸妈看到了也能省点心。”

  是为了应付长辈,曲朝越明白。他往右走了两步,主动和她贴近了些。

  他身上的柠檬清香扑鼻而来,苏慕斯有一瞬间的失神。但很快调整回来。

  咔嚓,一下子就拍好了。她直接发了朋友圈,曲朝越看到她设置了仅分组可见。

  苏慕斯注意到他的目光,以为他是担心婚姻曝光,宽慰道:“你放心,隐婚的约定我记得,这个分组只有你爸妈和我爸看得见。”“……”他并不是在意这个。

  曲朝越:“照片发我一下。”

  苏慕斯二话不说就发给他。

  曲朝越看着手机屏幕,手指微动,苏慕斯猜他也在用那张照片秀他们虚假的恩爱。

  “到了。”苏慕斯停在一家烧烤摊前,“这是我们学校附近最好吃的烧烤,特别好吃,经常爆满,来晚了都没位置那种。”

  烧烤摊刚刚营业,但店里已经坐了不少人。

  苏慕斯熟门熟路地进去挑了个常用的位置就坐下,转头看曲朝越还在慢吞吞地走进来,招呼他:“快过来坐。”

  曲朝越走进来,环顾四周,墙壁油腻,桌面有划痕,有残留已经干涸的污点,板凳是木柴做的,颜色较深看不出什么。他下意识皱了皱眉,感到不适。

  杨志委婉道:“这……人这么多也不知道要等多久,要不换一家?”

  苏慕斯并没有听出杨志的真实用意,她已经在看菜单了:“没事,这家老板动作很快的,我来过很多次了,不会等很久的,最多十几分钟。”

  杨志还想说什么,曲朝越瞥了他一眼,暗含警告,他就不说了,默默抽出纸巾将桌椅擦了三遍。

  苏慕斯愣愣地看着,后知后觉;“你是不是没来过这种地方,不习惯?”

  “没事。”曲朝越面色如常地坐下,“想吃什么,点吧。”

  “好,你有什么忌口吗?”

  杨志正想把曲总的忌口清单念出来,曲朝越:“我都行。”杨志讪讪闭嘴。

  那就好,苏慕斯放心地把自己爱吃的都点了双份。

  很快,店家端上了两大盘烤串。

  苏慕斯捏着塑料瓶酱料,撒上芝麻和孜然,拿起一根羊肉串,想了想又抽出纸巾包在竹签上,递给他:“这家的羊肉串特别香,羊膻味也不重,你试试。”

  苏慕斯又自己拿了一根,大快朵颐起来。抬眼,看到曲朝越拿着羊肉串,慢条斯理地咬了一口,动作优雅。

  呃,忽然觉得自己有些粗鲁呢。

  “嘻嘻,你吃这么慢,一会烤串都被我吃光了!”

  白炽灯的光映在她眼里,瞳孔亮晶晶的。嘴唇沾了油光,显得更加粉嘟嘟,嘴角沾了芝麻粒,她没察觉。

  鬼使神差地,曲朝越伸出手,揩去她嘴边的小芝麻。

  这个动作一出,在座三人不约而同地怔住。

  苏慕斯率先回过神来,只当是他爱干净,眼里揉不得沙子。之后她尽量斯文些,不再沾得满嘴都是。

  一顿烧烤下来,基本都被苏慕斯吃了,曲朝越只意思意思吃了两串。

  那时她才发觉,曲朝越是真的不习惯来这种地方。

  那天晚上曲朝越没有久留,吃完那顿就送她回了学校,他还要赶回华盛顿,第二天早上还有会议要开。

  那也是唯一一次在国外的碰面,后来苏慕斯再也没见到过他。

  渐渐地,苏慕斯就把这次碰面淡忘了。但潜意识里会记得曲朝越爱干净,不习惯这种路边小摊的环境。

  “那时候你很喜欢吃这些。”曲朝越的声音,把苏慕斯从回忆拉回现实。

  苏慕斯笑了笑:“现在不吃了。”

  曲朝越看她:“口味变了?”

  她摇头,指了指嗓子:“当了歌手,忌吃辛辣。从此我和烧烤无缘了。”

  “你呢,你怎么会想吃烧烤呢,我记得当时你很抗拒的。”“看出来了?我以为我掩饰得很好。”

  苏慕斯莞尔:“你才吃了两串耶,我没见过哪个男生胃口那么小的。唯一的解释就是你不习惯,不爱吃。怎么,你现在口味也变了?”

  曲朝越没有正面回答她:“人总会变的。”

  “你说得对。”苏慕斯目视远方,“时过境迁,就算是同样的人,和当时的心境也不同了。”

  两年前还比较天真,心里还有只小鹿在乱撞。

  如今小鹿老了,心如止水。

  作者有话要说:推荐一下基友的娱乐圈文:《全网都说我是渣女[娱乐圈]》,下面文案:

  【文案一】

  初识:鱼龙混杂的酒吧中,她慵懒的目色稍稍一眺,在茫茫人群中,锁定在一个人身上,指着那个方向,问身边的人,“你觉得那人怎么样?”

  旁人:人中翘楚

  她勾着唇角,“我想要他。”

  后来:分手了,问她,“对你不挺好的?为啥分手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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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文案二】

  江沐黎事业正值上升期,老天给她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,意外得了个小蝌蚪。

  她狠心约了手术,霍焯流闻声赶来,两人被狗仔抓个正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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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二天微博热搜榜一:#渣女江沐黎始乱终弃霍焯流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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